手机版 欢迎访问淘货源(www.taohuo123.com)网站

当前位置:主页 > 化妆品 >

你听说过“人肉带货”吗?海外代购和走私,只有一线之隔…

时间:2024-04-21 22:03:58|浏览:

998法治大讲堂

节目互动,节目预告,节目福利统统都在这

疯狂的"黑五"刚刚过去

你剁手了多少?

你的宝贝们平安到货了吗?

还是说

你的代购已经被海关盯上了?!

小陈高中辍学后不学无术,三天两头在游戏厅包夜,家里给的生活费根本不够花,常常捉襟见肘。而小陈游戏里的队友大强,虽然技术不行,但却常常有钱全靠买装备提升等级。这大强也不是富二代,到底哪里来的钱买装备呢?在好奇心的驱使和装备的诱惑下,小陈打听起大强挣钱的方法。

大强告诉小陈,自己在搞代购,风险低、稳赚不赔,就买点东西带回来就好。要是小陈愿意的话,可以从香港带货,不仅不用担心语言问题。还可以顺便去旅游。

小陈动了心,便联系上大强,正式走上了代购之路。大强安排“张姐”带着小陈去香港代购了几单,过程确实就像大强所说的那么简单,小陈顺利完成了任务。拿到工资时,小陈更坚定了跟着大强做代购的信心。

不过两个月后,大强联系到小陈,因为市场竞争激烈,他们要变换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夹带商品逃税。随后,小陈跟张姐进出海关都开始了“策略”性的操作:他们将货物夹带在身上,或者隐藏货物不进行申报。这样一番操作下来,他们被少征收了不少关税,每月利润翻了好几番。

这天,"张姐"一个人拖着5个行李箱匆忙入关,成功引起了海关人员的注意,要求她检查行李。小陈和"张姐"试图以“快赶不上高铁”为由逃避检查,但还是失败了。海关检查后发现,行李箱里面全部都是各种奢侈品包、服装和鞋,并且两人还有多次出入境记录和违法记录。最终,两人被海关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释法嘉宾

王佩

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 律师

相信每个人的微信里

或多或少都有搞代购的朋友

平时出国旅游的时候

也免不了被朋友要求代购一些化妆品、香烟

代购甚至还成为了留学生的“标准副业”

这些行为都涉嫌违法吗?

哪些代购行为会触碰法律红线?

事实上,海外代购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并不必然构成走私罪。是否违法,取决于代购者是否申报和缴纳关税。

伪报商品性质、低报商品价值以及入境不申报的行为均属于走私违法行为,而如果偷逃应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或者1年内因走私受到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将构成走私犯罪。

如实申报很重要!

判断是不是如实申报,主要有以下两项:

一是物品的种类,价格。不同的物品有不同的完税价格和税率,物品价格的高低决定是否在免征额度以下。如果不申报的默认为申报为免税物,或者征税额度以下。

二是自用还是转售。在合理范围内的自用可以免税或者征收较低税率的行邮关税,转售则要征收税率较高的贸易关税,而且不能免税。不申报的默认为自用。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并且限自用、合理数量,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超过5000元的部分,须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

而所谓"自用",是指旅客携带物品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出租牟利或收取带工费等。而“代购”的商品是属于商业盈利目的物品,再小的量也不能免税,必须主动申报纳税。

过去境外旅游回来,旅客拿到行李后,都必须通过海关监管通道,再经过一次行李检查才能出关。目前,中国海关开始试点“先期机检”程序,这一道程序就省了。

”先期机检“,指的是海关对进境旅客托运行李在行李分拣区提前实施非侵入式过机检查,在通关现场进行拦截和查验的“监管前置”监管模式。如果在预检时发现旅客行李箱中有疑似违规物品,海关将立即对可疑行李施加海关封条和海关锁,一旦加锁行李被带离海关监管区域就会报警。如果旅客在提取行李后发现自己的行李箱上被施加了海关封条和海关锁(上图),应主动前往海关监管通道自主申报并接受开箱检查。

哪些属于走私行为?

通关走私:指行为人通过海关进出境,采取伪报、瞒报、低报、伪装、藏匿等手段走私。这种方式实施的走私犯罪行为在当前司法实践中比例比较大。

绕关走私:即不通过海关监管区而非法绕关走私。如在边境地区直接运输货物进境。

变相走私:指行为人先合法进口货物、物品(主要是指保税货物和特定减免税货物),后违反海关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擅自销售牟利。在内地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查获的走私犯罪案件中,大部分属于后续走私。

间接走私:包括两种情况:(1)向走私人直接收购国家禁止进口货物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直接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2)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如果转售者或购买者明知是非法“代购品”而转售或购买的,其行为同样涉嫌违法。《海关法》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应按走私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很多代购行为涉嫌“走私”,所以购买代购品的人也是涉嫌参与“走私”的。我国《刑法》也规定,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构成走私罪。

走私犯罪会面临什么惩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偷逃应缴税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海外代购者如何交税?

目前有三种主流的代购商户以及其在做代购过程中会产生的税项。

1、海外商户代购产品直邮至境内。代购商户的主体在海外,当消费者下单后在当地采购,或是直接将产品从海外邮寄给消费者,或是先把产品寄到境内仓库,然后转发给消费者。不管哪种方式,产品通过邮政渠道入境,都要按照行邮税的方式缴税。

2、代购商户到境外采购商品并带到境内,通过电商平台和社交渠道销售。代购商户的主体在境内。在带着采购产品入境时,要按行邮税的方式缴税。

3、代购商户直接从分销商采购商品。代购主体在境内,销售渠道涵盖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货源则是境内外的分销商。当产品在境外分销商采购,就需要把产品从海外先邮寄到境内然后再销售,这里采取行邮税的方式征税。当产品在境内分销商采购时,代购商户并不需直接承担进口税项。

生意要想做得长久

最基础的,就是守法!

合法交易才能获得更高的收益

违法所得终将离你远去

主管:成都市司法局

总编:刘子厚 主编:张娅

长沙云倍鑫商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 联系方式13407172941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湘府东路二段517号红星大厦2430室-380

淘货源是长沙云倍鑫商贸有限公司下一个综合性的多媒体宽带货源信息门户网站,它以互联网方式向广大网店掌柜提供服装、饰品、箱包鞋帽、家居用品等网店代理货源信息。这些网站定位于专业的互动交流网站,以无限有线网络数字媒体为最终发展目标,致力于给广大的互联网创业者提供最丰富精彩的货源信息内容、最优质便捷的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1 长沙云倍鑫商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90248号 XML地图